广东法院在一宗执行案件中明确:优先支付污染处理费

2022-02-20 20:58:39

今天(2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例,其中,尤惠民等申请执行佛山市高明浩旺电路板有限公司系列案入选。这是一宗执行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案例。

该案中,尤惠民等申请执行佛山市高明浩旺电路板有限公司系列案中,法院依法查封了浩旺公司名下一批机械设备。执行过程中,佛山高明法院联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现场调查,发现浩旺公司租赁的厂房内污染情况严重,现场固体废弃物储存变质为危险化学废品。现场的危废物品由谁处置、费用由谁负担问题是设备此前流拍的重要原因之一。2021年6月,高明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上述机械设备,买受人周某以1569257元的最高价竞得。污染处置费用545850元从拍卖款中优先拨付。

法院表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本案系人民法院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典型案例。本案的抵押权总额远超查封财产的评估价值,法院确定了优先支付污染处理费的规则,在执行过程中一并处理环保问题,不仅为竞买人提供了可安全使用的拍品,通过免除竞买意向人的后顾之忧避免再次流拍,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同时防止拍品对环境造成进一步污染,对完善涉环境执行工作、维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文章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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