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部门发文:逐步取消“限购”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2022-01-24 16:46:26

新能源车迎来重磅利好政策。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连发两份文件,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促进充电设施规范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共同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

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

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 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

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建设,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鼓励建设行人友好型城市,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鼓励共享单车规范发展。

同时,《方案》要求,应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包括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此外,《方案》还提出,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包括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等。

目前公共充电桩81万个

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充电难成为制约新能源车快速发展的瓶颈。

国家发改委最新披露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共充电桩达81万个,其中,广东、上海等排名前十地区的公共充电桩规模占比超过70%,而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我国高速公路充电桩1.38万个,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尚未实现全覆盖。

为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突破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瓶颈。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实施意见》从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七方面提出二十一项内容。

“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支撑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一环。”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表示,这有利于突破我国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和建设瓶颈,健全我国高速公路、国道等重要公路路网配套基础设施,构建我国城乡新型电力供给系统,深化电力供给侧改革,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对于电动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但合理规划是关键。”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建议,在私人领域,要推动充电桩充电接口和充电标准的统一,让充电桩更有通用性;在公共领域,要结合能耗问题,合理布局,对于人口较为稠密,交通堵塞严重,停车位少的区域,要普及快充和换电。同时,在偏远地区,要合理分布充电桩,要综合能耗和实际使用场景来布局。

宋向清建议,可将车流量较大的国道、重要省道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规划方案,尽快出台高速公路、国道等重要路网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因地制宜推进各省市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阶段实施方案,加强加快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好路网与电网的衔接、用电与用地的配套、投资与产出的配比等。

来源:光明网、证券日报之声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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