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将启 首批4家险企参与

2022-12-06 21:43:29

个人养老金制度刚落地,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也随之而来。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显示,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养老保险”)。

那么商业养老金业务有什么特点?与日前落地的个人养老金有哪些区别?


【资料图】

10省市参与试点

公开资料显示,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

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试点内容包括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提供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养老需求。探索利用多渠道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更广泛地覆盖和触达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个人提供交费支持。探索建立与商业养老金业务特点相适应的销售长期激励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投资管理机制等,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审慎投资,开展养老资金长周期管理。

《通知》要求,各公司应加强对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统一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升投资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有序建立适合商业养老金业务发展要求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考核体系等;应建立完善的商业养老金信息系统,确保具备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处理能力,能够高效、稳定地支持商业养老金业务账户管理、产品管理、信息披露、客户服务等,加强客户信息保护,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不仅如此,各公司还应审慎制定发展规划,稳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可在试点区域内不设分支机构经营商业养老金业务,但需具备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银保监会和试点地区银保监局报送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报告。

与个人养老金有四大区别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养老金业务主要有六个特点,其中包括账户与产品相结合。建立锁定养老账户与持续养老账户的双账户组合,兼顾锁定养老资金长期投资和个人不同年龄阶段流动性的双重需要。产品设计以积累养老金为主要功能,支持个人长期持续积累养老资金,并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伤害等附加风险保障。强化风险管控,建立产品托管机制,加强投资监督和估值对账,通过多种手段控制风险等。

公开资料显示,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共有6家公司的7款产品入选,均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当前,个人养老金业务市场火热,那么商业养老金业务与个人养老金有哪些明显区别?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养老金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从参与范围来看,商业养老金业务更加宽泛。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需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而参加商业养老金业务,只需要年满18周岁,就可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通过商业养老金账户长期积累养老金。

在可投产品方面,二者也有较大差别。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而商业养老金客户可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并不享受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已经先后启动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特定养老储蓄等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进一步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是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要求的创新探索,有利于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开源证券非银团队研报分析显示,商业养老金产品创新双账户设置,有助于参加人平衡积累养老保障与当期资金需求,有助于提升商业养老金业务吸引力。此次参与试点机构除国民养老保险外,均为上市公司旗下养老保险公司,率先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有望抢先积累相关业务运营经验、提升品牌知名度并实现业务协同,参与险企有望受益。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标签: 养老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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