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月15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所有商户,尤其是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宾馆酒店等行业发出《商品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告诫书中提到,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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