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基本完成

2021-12-07 11:59:48

本报讯 (记者张晓明)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这让原本狂飙突进的校外培训按下刹车键(详见本报8月17日第四版报道)。昨日,记者从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获悉,截至12月3日,晋江市教育审批窗口已完成125所培训机构的登记。

“针对这些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我们已基本完成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据教育审批窗口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25所培训机构中,选择继续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有44所(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6所,变更营利性民办机构为非营利性民办机构28所),选择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继续从事其他培训活动的机构有73所(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9所、营利性剥离学科类改非学科类64所),选择终止办学的机构有8所。目前,晋江市基本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尚未登记的5家培训机构,已经要求所属教委(育)办再次通知培训机构举办者到审批中心教育窗口补办相关登记手续。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精神,教育审批窗口对于现有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不同情况逐一分类,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通知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变更办学许可证。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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