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 山东在全国创新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

2021-11-23 20:58:46

11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25日,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的首次接待。今年10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的通知》,将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确定为全省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接待日,联合建立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开启了环保法律服务“新方式”。

据悉,该项制度主要是通过“线上预约”+“线下解答”的模式进行,服务时间为每月一次。

线上:企业通过点击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板块进行预约登记,实名填写相关问题需求或者咨询事项。会有专人对登记事项进行初筛分类,针对具体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法律顾问、专家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回复意见并制定现场活动方案;针对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解答的事项,及时转交法院办理,而后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方式告知企业具体接待时间、地点、接待人员等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填写相关问题或者咨询事项时,内容尽可能详实、具体,以便于更加准确分析判断,制定精准解决方案。

线下:每月接待日当天将对预约企业进行现场集中接待,单月在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楼会议室,双月在省法院B座诉讼服务中心约访接待室。为保证服务质量,每次现场活动接待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家,每家企业代表不超过3人。对超出接待数量的企业将予以回复;企业如果确有现场咨询需求,将顺次安排在下次接待日。

为确保接待日事项的后续落实,山东将会实时跟踪督导事项办理,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给予企业答复,确保咨询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文章来源:大众网)

标签: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 线下 山东 全国 制度 生态环境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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