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组织达2379家

2021-11-17 13:28:31

从11月11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9月底,沧州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379家,其中社会团体852家、社会服务机构1525家、基金会2家,它们在参与社会治理、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成为推动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介绍,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与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相比,作为法人的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行政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征。这类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社会组织不是用行政性权力和手段来开展活动;社会组织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独立负责、依法自主开展活动。沧州市社会组织涉及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多个行业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在提供公众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文章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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