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经营贷用途不合规 运城农商行被罚45万元

2021-11-16 17:58:31

消费贷、经营贷贷款用途违规的现象一直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今年9月以来,已经有多家银行因为相关业务违规收到罚单,金额较高的罚单在200万元以上。

11月1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一则处罚信息显示,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消费性和经营性贷款用途不合规、股东借款超股权净值仍出质股权两项违规,被运城银保监分局处以罚款4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11月4日。

贷款用途违规

运城农商行受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第五项和第四十八条。其中,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50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消费贷、经营贷管理不善而受罚的银行也不只运城农商行一家,存在的问题如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以及用于投资等。今年9月以来,就有多家银行因此项违规而收到罚单。

如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未发现消费贷、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市、股市,未发现借款人套取贷款用于出借他人进行“倒贷”,被罚款140万元;鹰潭月湖恒通村镇银行因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被罚款20万元;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南支行和白云支行,因消费贷管理不尽职,分别被罚款35万元、80万元。

还有多家头部城商行、股份制银行、国有大行的分行因个人经营用途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挪用于购房、投资等禁止性领域,收到处罚,罚款金额几十万元到200多万元不等。

此外,今年10月,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盛银消费金融,因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被辽宁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

光大银行分析师周茂华11月16日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从此前的一些信息看,消费性和经营性贷款资金确实有部分违规流入房地产和股市。消费贷、经营贷产品设计初衷是平滑消费者与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平滑消费支出与现金流动荡,释放内需潜力。但这类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与股市就可能导致潜在风险集聚,居民杠杆上升,透支部分区域长期经济发展潜力,并可能导致局部资产泡沫集聚,进而也将影响局部金融体系稳定。

多款经营贷、消费贷产品

运城农商行下辖47个网点,其中包括1个营业部、40家支行、6个分理处。2021三季报显示,运城农商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28亿元。截至今年三季度末,运城农商行资产总额为272.38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1.79%。

至于此次受罚的具体违规情况以及是否采取整改措施,《华夏时报》记者联系了运城农商行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不过,记者在“运城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发现,其贷款产品有“财运通”、“运达通”、“福农贷”、“幸福易贷”等多种,这些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和个人消费。

其中,财运通是对自然人业主因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放的贷款,主要面向当地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用途包括生产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以及租赁商铺、购置机械设备等。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期限最长3年。

运达通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是向企事业单位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期限也是不超过3年。

此外,运城农商行还有农户系列信贷产品福农贷和城镇居民系列信贷产品幸福易贷。幸福易贷主要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支出的,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与该行信贷管理规定消费用途的贷款。幸福易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公职人员贷款额度不超过年收入的3倍,其他人员贷款额度不超年收入1.5倍。

近年来在“房住不炒”导向下,监管持续加码。记者注意到,今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发文强调严禁挪用套取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债市、期市。监管部门要求金融机构加强资金用途管理,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做好贷后贷款用途监测。

周茂华对《华夏时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国内强化监管,消费贷和经营贷被违规挪作他用的现象也有所减少,在严监管之下,经营贷等短期信用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得到有效遏制。银行应做好贷前、贷中和贷后的管理,如果银行发现消费者存在资金违规使用问题,需要及时报告并可提前收回违规贷款。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标签: 用途 消费贷 经营 农商行 运城 违规 罚单 贷款 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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