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要“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亮点纷呈

2021-11-09 14:58:11

随着社会转型速度加快,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已发生深刻变化,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不仅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定义、规定了监护人的责任等,还为家庭教育提出了五点要求、六条指引,并提出九种家庭教育方法。 据悉,这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重视家庭、家长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立法规制“家事”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据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多数父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过于关注孩子学习,缺乏对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和劳动、运动等能力的培养。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注意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三次会议上,先后有368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相关议案12件,建议启动家庭教育立法。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家庭教育纳入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启动研究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商法讲师孙颖表示,在我国,“家庭教育”关乎亿万家庭的日常生活,关乎子孙后代的未来与希望,也是中华文明传承过程中极具文化辨识度的一部分。对这一宏大而又具体的社会问题进行立法规制,体现了立法者的创新勇气、文化底气和发展智慧。

郭林茂介绍,国家及相关部门将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同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过是件好事,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知名儿童文学作家叶刚表示,教育的主体不光是孩子,还有学校、家庭、社会。从传统意义上看,一些家长存在陪伴孩子时间少、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烈的现象。当孩子出现一些问题的时候,这些家长首先想到的是向学校追责,而不会认真去想哪些问题是因为家庭教育缺失带来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发布,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晰,对不同主体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警惕“教育”缺失

近年来,由于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一些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甚至将实施家庭暴力混同为家庭教育方式。

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10月19日发布的《2018-2020年嘉定区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案件分析报告》指出,近三年来,嘉定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案件数占当年受理未成年人案件数分别为16%、20.9%和23.8%,呈逐年上升趋势。

10月21日,天津市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发布会指出,一些生长在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或因父母在外打工而跟老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人,更易因缺少管束和教育而走上犯罪道路。

“结合实际案件发现,家庭教育缺失带来的问题确实不容忽视。在当前的环境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很及时。”北京慧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一千说。

张一千律师建议,结合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看,由村委会、社区以及民间机构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活动,也可以组织、协调父母的用工单位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公益活动,以此弥补留守儿童在成长中的某些缺失。学习教育方面,可以组织城市家庭教育机构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家庭教育有着学校和社会教育无法替代的特点,包括启蒙性、感染性、权威性、专一性和传承性。”叶刚表示,不排除一些父母未能尽到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对孩子和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和危害。

指导家庭教育

近年来,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一些父母煞费苦心。据一项调查显示,80.7%的受访家长平时在家庭教育上困惑很多,94.7%的受访家长期待家庭教育促进法能帮助自己缓解教育焦虑。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还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比如,要求家长培养未成年人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等。

除此之外,家庭教育促进法还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在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苑宁宁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助于解决我国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方面存在的两大薄弱环节——“养而不教”和“教而不当”。

苑宁宁表示,“生而不养”的问题由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解决,“养而不教”和“教而不当”的问题则由家庭教育促进法解决。对于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可谓是不惜笔墨加以列举,就是要通过引导的方式指导家长,帮助家长解决这方面的困惑。

“不论家长教哪些内容,不论使用什么样的方法,都不能触碰底线,不能因为家庭教育不当导致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或者导致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出现问题。否则的话,有关部门就会出手进行干预。”苑宁宁说。

呼应“双减”政策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专家表示,此次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对“双减”政策的明确呼应。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就是为了引导家长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还对政府监管、学校教育提出要求,要求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共同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只有这样,‘双减’政策才能实现其预期目的。”苑宁宁说。

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郑自飞认为,“双减”政策一方面减轻了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等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对家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行什么样的家庭教育观念、实施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如何紧跟社会形势要求培养孩子,这些都成为摆在父母面前的现实问题。

郑自飞建议,首先需要确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其次要贯彻科学的教育方式方法。比如,推行亲自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等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章和第四章规定了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的具体措施,这意味着对孩子的教育,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国家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会给予支持,社会也会给予宣传和指导,形成全方位立体教育模式。

孙颖表示,推进家庭教育,有关部门有很多事情要做起来。各级政府要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要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落实相关经费问题;要选编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也要制定起来;家庭教育服务信息要共享,平台得搭建;令多少家庭“鸡飞狗跳”的课业负担问题,监管得加强……“促进”工作多多,各级政府有责任,每个公务员也有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良法,国民素质应当从教育抓起,孩子正确的价值观也必须从小树立。蓝图于案,愿景在前,未来可期。”叶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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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出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0年10月,刘某听说同村的雷某某、邱某某的女儿小邱(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闲留家中,考虑到自己的儿子小张尚未恋爱,于是就请托同村村民到雷家说媒。在取得雷某某初步同意后,刘某将儿子小张从广东叫回四川泸州市叙永县老家,安排他与小邱见面。其后,双方家长正式议亲。

今年1月12日,女方家收取了男方8万元彩礼,并订下婚约。同月20日,小张将小邱带到广东务工,并同居生活。7月初,两人因性格不合决定分居。月底,小张将小邱送回其父母家中,并提出返还彩礼,女方家长不允,男方诉至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受案后,于今年10月27日开庭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即女方一家自愿退还原告彩礼。

鉴于女方家长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该案的承办法官对邱某某、雷某某进行了训诫,并向其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当事人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据悉,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四川省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叙永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王凤莲庭长介绍说,一般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的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或家长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身心健康的行为时,可以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简单来说,《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就是责令家长接受教育的强制性法律文书,要求家长到指定的地方接受家庭指导机构的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

呼应“双减”政策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文章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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