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的点评:创新合格TLAC工具 推动国内G-SIBS达标

2021-11-03 14:58:56

10 月29 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我国G-SIBs 应于2025 年初达到相应监管要求。

为引导损失内部化,在Basel 基础上,FSB 进一步提出TLAC 监管要求2008 年金融危机表明,以G-SIBs 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很难对自身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客观评估,而《Basel III》同样不能有效解决外部性问题。为有效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FSB 制定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条款》。监管要求主要包含最低总损失吸收能力、最低杠杆率两项,每家G-SIBs 的每个处置实体均需满足相关要求。对G-SIBs 意味着更高的达标要求。

我国四大行持续入选G-SIBs,《办法》明确了总损失吸收能力相关要求2020 年9 月30 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了对总损失吸收能力的定义、构成、达标要求、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办法》基本遵从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类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工具标准,将监管要求分为三个层次。

国内G-SIBs 未来三年面临较大TLAC 缺口,测算规模或在0.5-4.2 万亿元测算我国G-SIBs 在2024 年末的TLAC 缺口在0.5~4.2 万亿之间:1)假设2025年前各类资本工具存续规模稳定,即永续型工具持续存续或各类资本工具赎回后等额续作:a。悲观情景下,四大行TLAC 缺口在2.6 万亿元左右,纳入交行后缺口近2.9 万亿元;b。乐观情景下,四大行TLAC 缺口为4600 亿元左右,纳入交行后为5100 亿元。2)假设2025 年前各类资本工具进入可赎回期后均赎回,a。

悲观情景下,四大行TLAC 缺口3.8 万亿元,纳入交行后近4.2 万亿元;b。乐观情景下,四大行TLAC 缺口1.5 万亿元,纳入交行后为1.6 万亿元。

综上,在无豁免情况下,总损失吸收能力面临一定达标压力;但考虑以存款保险基金为代表的技术性豁免政策,TLAC 缺口将小于4.2 万亿元压力峰值。

创新合格TLAC 工具有望成为推动国内G-SIBs 达标的重要方式除内源性资本补充外,提升TLAC 风险加权比例主要有两大途径,一是运用资本补充工具,如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另一种是运用TLAC 非资本债务工具。资本虽然是TLAC 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单依靠发行资本工具来实现TLAC达标成本较高。发达经济体G-SIBs 通过创新合格TLAC 工具,在有效控制成本的情况下,较好的满足了监管要求。为推动合格TLAC 工具创设及如期达标:

监管层面,1)研究完善配套规则,排除TLAC 债务工具在偿付次序、减记或转股条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制度障碍;2)加大支持社保、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持有银行TLAC 工具的政策力度;3)适度给予政策优惠安排,如资本占用方面,当前银行自营投资二级资本工具资本占用为100%,普通金融债仅为25%,如果给予TLAC 非资本债务工具适度资本权重政策优惠,将有助于降低TLAC 补充成本。银行层面,发行TLAC 工具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创设全新的金融工具,只要在基本的条款设计和偿付顺序上符合TLAC 监管要求即可。四大行可优先考虑结合TLAC 工具要求,对部分债务工具进行合理改造和优化。

风险分析:1、模拟测算结果属于偏压力情景;2、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可能影响商业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3、部分国内非G-SIBs 未来可能面临TLAC 达标要求。

(文章来源:光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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