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正在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重大政策

2021-10-25 22:17:39

浙江省正在建立健全高耗能企业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重大政策。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10月25日消息,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拟就出台高耗能企业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重大政策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发布相关项目采购公告

不久前,浙江省公开征求《浙江省关于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单位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电价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阶梯电价实行年度“即超即加”制度,对重点用能企业超出年度基准能耗的,超出基准能耗的部分按等价值折算成电量,按照0~10%(含)、10%~20%(含)、20%以上三档执行阶梯电价。鼓励高耗能企业提高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用能企业自发自用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不计入综合能耗核算。

惩罚性电价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惩罚性电价实行“超过限额标准全电量加价”制度。对于单位产品用能量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综合能耗按当量值折算成用电量,按照超过限额能耗标准0~5%(含)、5%~10%(含)、10%以上三档执行惩罚性电价加价。

业内专家表示,在高能耗企业较多的地区率先建立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电价,有利于发挥价格机制倒逼企业加强节能降耗和转型升级作用,并助力当地实现能耗控制及用能结构优化。

近期,全国多地正积极推出限制高能耗企业用电、强化有序用电的方案。

贵州省能源局日前发布的《2021年贵州省有序用电方案》指出,根据省内电力缺口规模分红、橙、黄、蓝4个等级进行预警。不同等级的预警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

江西省10月20日发布《关于做好高耗能企业轮停及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全省于10月21日起实施高耗能企业用户轮停。自10月21日起每日早高峰(10:00-11:45)和晚高峰(17:00-20:00)期间按照下达的轮停负荷安排和地区用电指标,做好负荷控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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