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业研究周报:《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点评

2021-10-25 14:49:09

每周一谈:《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点评事件背景:近日,央行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附加监管规定》),并评估认定了19 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 6 家国有商业银行、9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 4 家城市商业银行。

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我国在2018 年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了总体制度框架。近期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公布了19 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名单,明确了附加的监管要求。入选19 家机构资产加起来占银行业总资产的60%。

本次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内容:一是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分类,并分别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附加杠杆率要求;二是针对系统性重要银行提出恢复与处置计划的具体要求;三是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审慎监管的要求,包括信息报送与披露、公司治理要求等。

入选机构是否达标

入选机构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8 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4 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 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 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为后续银行的发展留有空间。

本次分组与市场之前预期相比有一定差别,主要在于两点:一是无政策性银行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或与政策性银行业务较为单一有关,二是上市股份行中,浙商银行未入选系统重要性银行而非上市银行广发银行入选。

附加资本方面,五组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7.75%、8%、8.25%、8.5%和9%。总体来看,分组级别越低的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超过监管要求空间较小,第四组中的银行超过监管要求较多,资本补充压力不大,第三组银行中兴业银行超过监管要求0.95%,第二组中中信银行民生银行超过监管要求分别为0.63%和0.52%,第一组中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江苏银行超过监管要求分别为0.81%、0.87%和0.73%,具有一定的资本补充压力。

附加杠杆率方面,附加杠杆率为附加资本的50%,五组分别适用0.125%、0.25%、0.375%、0.5%和0.75%,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因此五组分别适用4.125%、4.25%、4.375%和4.5%,根据各家银行公布的杠杆率数据,均符合监管要求,距离监管要求有较大的空间。

投资建议: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大,业务复杂性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服务,其稳健经营关系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更高的资本和杠杆率要求,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提高损失吸收能力,目前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但部分银行距离监管要求较接近,一方面需要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另一方面银行需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建议关注经营稳健且风控体系较好的银行,比如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风险;全球新冠疫情持续恶化风险。

(文章来源:申港证券)

标签: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 银行 行业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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