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张“未按照规定 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罚单

2021-10-14 11:40:06

本报讯日前,我市开出首张“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罚单。

据悉,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在开展例行检查中,发现宿豫区王某种植基地上有大量破损薄膜无序堆放。经调查,当事人于今年3至4月份将4个蔬菜大棚上覆盖的农用薄膜拆除后,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并随意弃置。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的违法行为。

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将田间随意弃置农用薄膜清理干净。这是我市查处的第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即“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废旧农用薄膜回收整治工作,增加对蔬菜、水果等农用薄膜使用基地的检查频次,发现农用薄膜使用者在使用期限到期时未按照规定回收的,将依法要求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为防控农用薄膜残留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宿农)

(文章来源:宿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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