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8条奖补政策出台!最高奖1000万元 这类企业将获利好→

2021-10-08 20:22:56

日前,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漯河市工业企业 “倍增工程” 提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工业企业 “倍增工程” 发展目标,并推出8条奖补政策,最高可获奖励1000万元。

《通知》明确,“十四五”时期,35家市级“倍增工程”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每年增长20%以上;到 “十四五”末,35家市级“倍增工程”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00亿元以上,实现利润150亿元以上,上缴税金150亿元以上。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35家市级“倍增工程”企业的示范效应,带动一批创新水平高、质量效益优、产业关联度强的企业快速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新培育年营业收入1600亿元企业1家、100亿元企业5家、50亿元企业5家、10亿元企业10家、亿元企业100家。

各县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建立 “倍增工程”企业库,筛选10—15家成长性好的企业作为县区级“倍增工程”企业,培育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调整进入市级“倍增工程”企业库。

同时,到“十四五”末,培育精密制造、食品包装、食品调料、电力装备、液压科技、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百亿级产业联盟。

在资金支持方面,通知指出,市级设立50—10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各县区也应根据实际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 “倍增工程”企业发展。

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提到8条奖补政策:

1。目标完成奖励

对完成倍增目标任务的企业 (营业收入、利润、税金等主要指标实现翻一番)给予奖励,3年内完成倍增目标任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年内完成倍增目标任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贡献奖励

“倍增工程”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税金三项指标年增速均在20%以上的,按照对地方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企业10%的奖励。

以商招商引进的新工业企业,投资达到50亿元、100亿元的,资金到位后,分别给予招引方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投产达效后,按照对地方贡献量,给予企业10%的奖励。

3。“三大改造”优先支持

对“倍增工程”企业实施的“三大改造”项目,除按 《漯河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 绿色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漯财企〔2018〕12号)规定,享受市财政20%支持,受益财政10%配套外,单一项目补助金额上限由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企业在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碳中和工厂试点示范项目创建时,予以优先推荐。

4。鼓励创新升级

新备案国家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倍增工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5。强化用地保障

“倍增工程”企业项目优先推荐进入省重点项目库,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各政府投资平台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租售给企业的,按照不高于成本价租售;鼓励企业盘活闲置土地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按照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的实施意见 (试行)》 (漯政〔2021〕17号) 给予奖补。

6。鼓励企业上市

“倍增工程”企业在主板上市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进入精选层的再奖励300万元。

7。鼓励实施品牌战略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倍增工程” 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市级媒体帮助企业设计提升品牌形象,支持企业在市区主要位置进行品牌形象宣传。

8。企业荣誉嘉奖

每年从“倍增工程”企业中评选10大明星企业和10名优秀企业家,并进行表彰宣传。

(以上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县区财政直达企业。以上奖励政策由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方案全文如下:

漯河市工业企业 “倍增工程”提速发展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标签: 漯河 8条 奖补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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