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支持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与管理,提升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撑能力,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修订了《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财字〔2012〕58号),形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修订办法,适应省重实验室进一步发展需要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自1986年启动建设,经过30多年发展,截止目前,已建有广东省重点实验室430家,其中学科类288家,企业类142家,基本覆盖了我省重要学科和产业领域,成为国家和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组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核心力量和骨干平台。省重点实验室以“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国内外影响力显著提升。
近几年我省启动建设广东省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新的实验室系列,同时国家及我省新出台多项政策制度,2012年发布实施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省重实验室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为了提升我省已建重点实验室建设水平与科研能力,对办法进行修订。
6章37条,全面规范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办法》共分6章,37条,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建设、运行管理、考核与评估、以及附则等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章明确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目的、定位、建设管理、主要类别以及资金保障。第二章明确了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依托单位职责、重点实验室职责。第三章明确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原则、建设任务、依托单位与申报条件以及建设组织过程。第四章明确了省重点实验室主任与学术委员会要求、人才团队、科研活动与条件、开放交流、批准和备案事项等。第五章明确了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周期、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等级及奖惩。第六章规定了办法的有效期等。
《办法》体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全面统筹,建立分工协同的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进行全面统筹,明确了管理部门、依托单位、省重点实验室各层级职责任务,构建统筹协调、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同时,各级财政统筹予以支持,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申报须经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推进并明确地市支持方式和支持力度。
全面规范,建立了统一有序的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的工作内容。一是明确对学科类、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以及学科类或企业类下的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进行统一的系统化管理,同时根据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不同,进行分类管理。二是明确实行信息归档管理,包括建设任务书、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单位法人主体或所有制结构调整情况、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省科技厅备案。三是明确向省科技厅报批事项,包括省重点实验室重大事项调整变更、实验室主任变更后新聘实验室主任信息报省科技厅批准。
全面开放,提高省重点实验室的竞争力和水平。立项条件中,企业类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性质取消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级注册的内资或者内资控股企业”等限制,且申报条件中删除了“实验用房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值1000万元以上”的限制,以及“依托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依托单位近三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的限制要求。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中删除了“实验用房面积为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值1000万元以上”的限制。在管理办法中放宽了省重的申报要求,进一步提高省重点实验室的竞争力,择优立项更具有竞争力或优势特色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同时加强与科技创新平台和大科学装置的协同创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全面松绑,赋予省重点实验室更多科研自主权。一是取消了省财政经费中开放基金20%比例,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等文件要求自主使用省财政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实验室科研活动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与设施设备运维等。二是省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聘任副主任数量及聘任年限、是否聘任专职副主任不做限制要求,同时,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换届人数比例、学术委员会召开的实到人数等都不做限制,提高了省重点实验室的学术自主权。
全面引导,推动省重点实验室健康发展。一是省重点实验室具备良好的实验室科研基础,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建设运行2年以上的省直和地市等部门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引导省直部门和地市建设重点实验室平台,逐步搭建全省重点实验室体系。二是建立省重点实验室考核与评估体系,将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和创新绩效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建立以创新质量、学术贡献和支撑产业发展为核心的评价制度。引导围绕四个面向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攻克共性、关键技术,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发展。三是引导省重点实验室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恪守法规规范,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勇于探索的良好科研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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