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再次要求严惩非法网络电视台
科讯网信息中心 马宏博编辑
2007年03月19日 |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广电行政部门对一家自称为“中国国际中文电视台”的网站非法新闻采访活动进行严惩。该通报说,这家自称为“中国国际中文电视台”的网站最近在各地非法建立记者队伍进行新闻采访活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39号令)第六条等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各地广电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处。据悉,这已经是自去年底以来广电总局要求严惩的第8家网络电视台。
同时,广电总局要求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强对节目来源的审查,提高警惕,防止非法“网络电视台”的节目通过广播电视进入家庭。
去年12月25日,广电总局就曾下发通报,要求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当时通报要求,广电系统内各机构,不得与非法网络电视台进行业务合作,不得邀请非法网络电视台参加所主办的各项活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刊物不得对非法网络电视台的业务活动进行报道和为其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