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发展,以及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网络购物在我国得到了长足发展。坐在家中轻点鼠标就能买到心仪又便宜的产品,这种购物方式已受到越来越多用户的青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近日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网络购物已跻身十大网络应用之列。网络购物迅猛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而生,有关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虚假信息、交易欺诈等方面的投诉日益增多,网购的监管问题日渐提上日程。
各地方政府开始陆续出台一些监管草案,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法律监管。7月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规定从8月1日起,北京的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包括在淘宝、易趣、拍拍上经营网店的北京店主。北京市工商局的新规定中,不仅要求符合条件的网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在一家第三方商业网站“名索验证”进行实名注册和信息验证,该网站标明,每年的费用是500元。
新出台的网络新规对规范网络交易将起到积极的意义,还是遏止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呢?
在新浪网进行的一项15625人参加的在线调查中,有85.5%的网友认为新规定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不仅网民不支持此项新规,多位专家对此也提出了质疑。
著名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认为,用办执照、收费这样的传统方式来监管新型的电子商务,不但耗费时间、耗费精力,也干扰了网上交易的成熟秩序,严重挫伤卖家积极性,扼杀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
在由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网络零售产业环境学术研讨会”上,来自社科院、国资委、互联网协会以及学界的11名专家联名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北京工商应暂缓执行网店新规。
会上,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本富提出“三不原则”。“网络零售产业规模占整个零售业5%以下时,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的就业人数在500万以下时,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年收入在5万以下的就业人员,政府也不要管。” 吕本富认为,中国网络零售还处于萌芽阶段,北京工商局出台的网店新规为时过早。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则认为,规范网店的前提是不能增加经营者的负担,不能增加交易成本,现在应该推行的是免费备案制,而不是收费许可制。他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建议北京工商应该暂缓执行网店新规。
不可否认,政府欲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是好的初衷,但如何寻找到一个既能有效监管,又能保护刚刚起步的电子商务的方法,是监管者需要探索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