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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出台规定实习医生接诊需患者同意
科讯网信息中心 lina编辑
2008年12月31日


  从2009年1月1日起,根据卫生部出台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患者不点头,实习医生不可以参与问诊。

  《规定》指出,医院的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在安排和指导临床实践活动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并得到患者同意。得到患者同意后,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须在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不能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对此,湖北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的出台是对患者人身安全和隐私的保护、尊重。如果患者不同意,一些临床实践活动将难以进行。

  此规定的出台,实习医生在实习中会遇到更多困难,针对此种情况,湖北省中医院妇科主任梅乾茵表示,实习医师迟早要考证行医,一名医生从毕业到独立行医,要经过多重考验,如果没有患者配合,这个过程会更长。梅乾茵建议,医患加强交流,采取更有效的办法增强医科毕业生的动手能力。针对如此困境,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曾建立“标准化病人”多站式考试中心。“标准化病人”,又称“专业化模拟病人”,俗称病人模特。这些模特是健康者,经过特殊学习和训练,能“扮演”各种病人,让医学学生检查,并作出诊断

 


2009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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